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《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我院2018-2019学年“明珠学子”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方案。
一、奖励对象
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二、基本条件
申请“明珠学子”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,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;
2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积极追求上进。
3、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上一学年年级前1/3的优秀学生,且2018-2019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;在创新创业、特色发展方面表现非常突出、堪为楷模的学生;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。
4、获得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得申请。
三、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
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的等级、标准及评选人数:
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,评选16人;
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,评选32人;
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,评选32人。
各年级要按分配的名额等额进行评审推荐,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年级 | 2016级 | 2017级 | 2018级 |
专业 | 广播电视学 | 播音与主持艺术 | 广播电视编导 | 广播电视学 | 播音与主持艺术 | 广播电视编导 | 广播电视学 | 播音与主持艺术 | 广播电视编导 |
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一等 | 1 | 2 | 3 | 1 | 1 | 3 | 1 | 1 | 3 |
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二等 | 1 | 2 | 7 | 1 | 2 | 8 | 1 | 2 | 8 |
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三等 | 1 | 2 | 7 | 1 | 2 | 8 | 1 | 2 | 8 |
四、评审标准 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标准详见学生手册《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。 五、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、评定程序: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;由学院初审、公示、确定初审名单,并填写附件1《(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两份(一份学院留存备查,一份装入学生档案)。 2、时间安排:11月14号上午12点前提交个人申请。
新闻与传播学院
2019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