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体现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的真切关怀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根据湖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9年本、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;
(一)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,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(含大二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;且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2018-2019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;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(二)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三、资助金额和名额
(一)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/年,名额(63 )个;
(二)国家一等助学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/半年,名额(106 )个;
(三)国家二等助学金额度为每人1500元/半年,名额( 141)个;
(四)国家三等助学金额度为每人1000元/半年,名额(105 )个;
四、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
1、评定程序:各班班主任召开班会并且利用班级QQ群宣传本次奖助学金评审政策及要求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;各班成立由班主任、学生干部、同学代表组成的奖助学金民主评议小组(7人,班主任必须全程参与,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)。各班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时,必须和学院派出的学生党员监督员联系,监督员将在班级评议结果上签字。各班将初评结果在班级QQ群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院。
2、时间安排:
11月12日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提高工作认识、加强组织领导。
2、认真学习文件,掌握评审要点。在评审过程中,要建立“谁经办、谁负责”、“谁违规、谁负责”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禁各种不正之风,实行公示制,增加透明度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。
3、加强感恩教育,总结评审情况。各班级要利用奖助学金评审、发放时机,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重点做好感恩、诚信教育,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。
新闻与传播学院
2019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