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班:
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《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做好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二、基本条件
申请“明珠学子”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,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;
2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积极追求上进。
3、学业综合测评排名上一学年班级前1/3的优秀学生;在创新创业、特色发展方面表现非常突出、堪为楷模的学生;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。
三、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
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的等级、标准及评选人数:
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,评选(17)人;
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,评选(33)人;
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,评选(46)人。
四、评审标准
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奖学金的评审标准详见学生手册《黄冈师范学院“明珠学子”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
五、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
1、评定程序:各班班主任要召开班会并且利用班级QQ群宣传本次奖助学金评审政策及要求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(包含专业成绩、英语等级、计算机等级、校级荣誉、竞赛获奖、科研创作等介绍);各班成立由班主任、学生干部、同学代表组成的奖助学金民主评议小组(7人,班主任必须全程参与,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)。各班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,最终将初评结果在班级QQ群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院。
2、时间安排:
11月7日(下周三)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.
六、有关要求
1、提高认识、加强领导。在评审推荐过程中,必须实行集体领导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禁各种不正之风,实行公示制,增加透明度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。
2、严格要求,加强监督。此次评审推荐的获奖学生必须是各班级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优秀的学生;同一学年内,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授予“明珠学子”荣誉称号,不发放“明珠学子”励志奖学金。
新闻与传播学院
2018.11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