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2日,我院党总支班子成员及院长助理等召开务虚会议,专题学习《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并就贯彻落实“暂行办法”制定的《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实施办法》进行讨论。学院党总支书记杜建东主持会议。
会上,杜建东书记首先全文领学了《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然后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。他说,暂行办法的出台,是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纪委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坚定决心,为我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重要遵循。我们要把学习好、贯彻好文件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。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,关键要坚持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。省委制定出台《暂行办法》是去年7月出台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》的配套文件,明确规定五大类37种应当予以责任追究的情形,目的就是要唤醒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永葆我们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;就是要真正做到“履行责任有规范,检查考核有标准,责任追究有依据”,切实为各级党组织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明责、履责、问责提供基本遵循。
为切实担负起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”的政治责任,按照学校要求,新传学院出台了《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总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的实施意见》。在审议讨论中,大家一致认为,“实施意见”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,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,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,着力构建责任明晰、权责一致的分解体系,使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有了保障。
杜书记强调,我们一定要树立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、不抓是失职、抓不好是渎职”的意识,真正把自己摆进去,敢于较真碰硬、层层传导压力,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。学院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,特别是总支书记要有“今天在位不负责,明天下岗去担责”的危机意识,坚定而自觉地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,努力为全院党员干部当好表率、做好示范,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;纪检委员也要聚焦主业主责,抓好执纪监督问责,探索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新途径、新机制;要围绕学院转型发展和教学改革中心工作,把学习贯彻《暂行办法》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与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结合起来,以新传学院持续发展的优异成绩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,向全院师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。